落日海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热血小说网www.telefono-movil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春天来了,大森林里万物复苏,动物们到了发情期,各种动物求偶的邀请充斥着整个森林。在没有人类存在的地域,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化作人形态,只不过还保留着原始动物的特点和野性。

森林的北方是狼族的底盘,这个族群凶狠可怕,为了生存甚至不惜互相残杀,而头狼,也就是它们的族长,是一只年轻凶猛的恶狼。它的父亲是上一代的头狼,某一午夜对月嚎叫后,为自己最得意的儿子取名为“阿潮。”

寓意着它如同汹涌的大海浪潮,所到之处无人可敌,父亲叫出第一声它的名字后,就被阿潮一口咬住脖颈,鲜血流满了整座山坡,阿潮嗜血如命,它甚至连眼珠都是嗜血的墨绿,贪婪地舔舐着杂草上的血。

它咬死了所有反对它的狼,踩着同族人的鲜血走向最高的山崖,对月哀嚎。

越血性的族群发情期来得越猛,狼族也不例外,每到这时阿潮的眼珠颜色深得可怕,连爬行都要喘着粗气,一副穷凶极恶的模样,小动物们都躲得远远的,直到等到他选中一头母狼交配后短暂地平复才敢出来一小会儿。

而此时,一个不太平静的午后,他又来挑选母狼,适龄的母狼带着鲜花,或是在果实堆里打滚染上香气后拼命地在丛林中骚姿弄首,渴望被狼王选中。

狼王的目光最锋利,它精准地捕捉到远处杂草里白白的一坨,是猎物。可惜这种小东西还不值得它亲自动手,但是狼王却不自觉地往远处走过去,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那东西软趴趴地滩在杂草里,四个爪子呈大字型,整个毛茸茸的身子平铺在地上,小脑袋怂拉,还有两只长耳朵也虚弱地瘫着。

像是中暑了,狼王低头嗅嗅,这块肉很香,又干干净净,是个不错的食材,于是张嘴咬住它,把它叼进洞里。

狼王很挑剔,它不吃死的东西,用树叶盛了水放在小东西年轻,小东西太小了,树叶都比它大,阿潮死死地盯着它,看见小东西鼻子动了动,然后小心翼翼地伸出小舌尖试探,确认是水后,才迫不及待地舔进嘴里。狼王见它活过来了,也去外面喝水,再回来时发现它把树叶都吃了。

“你是什么东西?”

狼王皱着眉头,森林里可没有这种动物,长得这么白,连躲草丛里都没有用,天敌一眼就能看见,一口就吞了。

“兔,兔子。”小东西瑟缩着回答它。

森林里有野兔,但是没有这么白的,也没有说话磕巴的。

“我,我叫阿妍,来,来自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机械炼金术师秘传(同人)

机械炼金术师秘传(同人)

织梦
(纯爱,乱伦,玄幻) 盛大的晚会落幕,塔尼正搀扶着弗丽德尔去往舱室。母亲才脱离了石化诅咒自然是虚弱无比,塔尼当先承担起照料的任务。此举即能亲自照料母亲也是急于倾诉分离这么多年积累的澎湃思念。 此时弗丽整个娇躯依偎在儿子怀里,脚步虚浮微喘着气,眼见的娇弱不堪。一手与塔尼五指交握,腰间借着少年臂膀环绕才不至于软倒。 这般亲密之下难免肢体接触,母亲身上不过套了件丝质薄衫,其身形又太过丰满。胸前汹涌不时挤
玄幻 连载 0万字
咸鱼暗卫掉马后

咸鱼暗卫掉马后

我选择猫车
晋2022-08-27完结总书评数:7899当前被收藏数:35429文案沈今风穿成书里的同名炮灰,因为遭到大太监妒忌,被送进皇宫的影司当暗卫,从此过上每天戴着面具,不见天日的生活。他不太喜欢这份工作,遂浑水摸鱼日日摆烂。别的暗卫争着立功表现捉刺客,他在宫里撩猫逗狗玩蛐蛐儿。终于有一天熙元帝忍无可忍,把他叫到了面前:“面具摘了,朕有话问你。”沈今风高高兴兴把面具一摘,心想:圣上终于要把他开除了。熙元
玄幻 连载 19万字
小赤脚

小赤脚

朗卿
【乡土·乡村】鹞子张开翅膀,嗖地从树梢掠过,惊得一片又一片秋叶刷啦啦地响着,待到山林间大风骤起,便同那陈年的好梦一起,一片片埋在终将逝去的时光里,少年缓缓走在山路上,望向远处袅袅的炊烟,脸上浮现出发现新天地一般的激动与欣喜。少年的眼里迸发出一种迷人的色彩,那种色彩,是富含生命力的,希望的色彩。少年身后背着一个破旧的大皮口袋,身上的衣服褴褛破旧,却被浆洗得格外干净,如同少年本身一般,不难看,不招人讨
玄幻 连载 2万字
我在仙界富甲一方

我在仙界富甲一方

彩虹鱼
以一己之力推动天地剧变、吃了一界飞升红利的扈轻万万想不到,自己在仙界的新征程是从当陪嫁的厨娘开始。 为了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是炼!器!师!那就从补锅开始! 修补也成道,道成我为王! 新文养护期间欢迎大家来看本文前篇——《宝妈在修真界富甲一方》(已完结)
玄幻 连载 0万字
洪荒之我红云崛起了

洪荒之我红云崛起了

落笔悄无言
[洪荒+红云+无系统+布局+大世界] 主角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穿越到了洪荒,还莫名其妙地和红云融合为一。 一开始,他还很谨慎,觉得在洪荒应该苟一点,后来发现天道也不太行…… 于是,主角走上了拉帮结派的道路! 我是老好人,帮助好兄弟,很正常吧!帮助三清,很正常吧!帮助女娲,也很正常吧! 那收获他们好感正常吧?让他们把我当做兄长,也很正常吧? 就这样,主角拉帮结派,孤立鸿钧,开始了极为特殊的洪荒之旅!
玄幻 连载 83万字
[无限流]一切为了道观

[无限流]一切为了道观

李月半
玄幻 连载 50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