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莎拉以为首次行动失败,正准备安排第二次相遇的时候。

她终于等到了前来寻她的斯贝利,在盛斯顿一家不算起眼的酒吧里。

酒吧的舞台正中,红毛在五彩霓虹灯的陪衬下提着吉他卖力表演,四周是为了他而疯狂舞动的人群。

尖叫声此起彼伏。

莎拉和红毛是杀手搭档,他们最大的优势是作为新人,会有一个虚假的出场身份,不容易暴露。

红毛的身份是格调酒吧驻唱,摇滚音乐爱好者。而她,则是这家酒吧的领舞。

斯贝利的出现莎拉并不意外,她的虚假资料是公开透明的,想找出她并不难。

可她坐在吧台边,侧眸看着穿越人群一步步向她走来的斯贝利时,心里还是溢出股难以掩饰的激动。

男人坐在她对面,痞笑着睨她。

“Amy,美利国国籍,家住盛斯顿尼亚街,格调酒吧高级领舞……没有男朋友。”

最后一句话,斯贝利说得尤其重。

莎拉努力不去看他,将腰身挺得笔直,维持住优雅的坐姿,故意装点得成熟。

台上的红毛一曲完毕,如往常那般对着台下嘶吼了一声。

“Amy,我爱你!做我女朋友吧!我真的真的很爱你!!!”

然后所有人都顺着红毛的视线向莎拉的方向望过来,莎拉习惯性地握紧手里的玻璃杯往台上一扔。

“唱得真难听,赶紧下来吧你!”

托红毛的福,格调酒吧以及尼亚街方圆百里的人,几乎都知道有一个叫Amy的女孩在被一个满头红发的男孩追求。

“他叫什么名字?”斯贝利状似无意地问了声。

莎拉的眸光烁熠了下,红毛没有名字,他和她一样,只是猎人组织的杀人工具,他们每次出任务,都可以选择不同的姓名。

哪怕是“莎拉”和“红毛”,也不是他们的本名,只是方便组织管理的代号。

就像莎拉是因为小时候爱吃莎拉酱所以负责人胡乱给她登记的“莎拉”一样,红毛则是因为天生红发,所以登记的“红毛”。

他们都没有名字……

莎拉自嘲轻笑,“他叫Carrier。”

“记不住,”斯贝利冷哼了声,“还不如叫红毛,特别适合他!”

莎拉心头一紧,神色慌乱地一连呛咳了好几声,吓得斯贝利一个箭步坐在她旁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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